为做好寒假期间就业管理服务工作,招生就业处将在寒假期间安排工作人员值班,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月19日—23日、1月31日—2月21日(周六、周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二、办理地点
招生就业处三楼303室
三、办理内容
寒假期间仅办理就业协议书签约盖章、就业推荐表盖章、选调生和公务员报考盖章,不办理就业协议书换(补)发及其他业务。寒假期间用人单位寄至招生就业处的就业协议书到下学期开学后集中通知毕业生领取。
特此通知。
招生就业处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