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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就业处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服务不断线
发布时间: 2020-02-27 16:12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招生就业处

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服务不断线

招生就业处快速反应、主动谋划,制订《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应对方案》,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毕业生就业服务不断线,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

一是调整校园招聘方式,启动网络招聘服务。暂停各类现场校园招聘活动,组织开展网络招聘,主动对接人社部门,充分利用教育部和重庆市就业网络体系,提供更多高质量就业岗位。倡导用人单位同步采用网络方式接收毕业生简历等应聘材料,在线远程笔试面试,实行网上供需对接,切实减少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人员流动。

二是拓宽多元就业渠道,促进毕业生多渠道就业。多渠道发布学校毕业生学科专业信息,主动联系用人单位;继续组织实施好“特岗计划”“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项目以及大学生征兵入伍和国际组织实习任职等专项工作。引导毕业生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雄安新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创造的就业机会多渠道就业。

三是更新就业指导模式,推行非接触指导服务。更新就业指导模式,以服务热线、网上咨询窗口、官方微信等途径开展非接触就业指导服务。充分依托教育部新职业网,共享就业指导网络课程,方便毕业生点播观看;汇总发布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汇编及就业网站等信息,方便毕业生查阅使用。

四是完善就业帮扶举措,促进重点群体毕业生就业。加大对包含湖北籍毕业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毕业生等在内的重点群体的帮扶力度,通过建立帮扶台账、设立专项资金、开展定期交流、提供免费培训、优先推荐就业岗位等方式一生一策,动态帮扶,确保就业帮扶不断线、不降档,确保网络方式下重点群体毕业生岗生比不低于去年。

五是改变就业管理方式,实行不见面办公。以快递、传真、网络方式收集毕业生就业材料,办理政审、就业推荐或就业协议书签章等就业管理手续。对确已实际落实就业单位但暂不能提供就业材料原件的,将毕业生本人亲笔签名的承诺书及相关材料的清晰可辨识的电子版照片作为毕业生就业佐证材料,作为就业数据录入的客观依据。